地址:山东省惠民县李庄镇
电话:0543-5780988
手机:13355437698 / 13061051675
传真:0543-5781118
联系人:刘云兴
高空、运输、机械操作的安全管理措施
起重机械必须符合GB6067—85《起重机械安全规程》的规定,安全限位装置必须安全有效,操限吊装设备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吊装方法和安全技术措施,保证吊装安全。
起重机严禁超载吊装,满载工作时,左右回转范围不得超过90°,禁止横吊,以免倾翻。
机械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安全规范,按程序操作,文明驾驶,礼貌行车。
严禁机械带病运转、超负荷作业,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。
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,并符合JBJ80—91《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》的要求。按照GB3608—83《高处作业分级标准》实行三级管
理:2—5m为一级管理,由专业工长负责;5—15m为二级管理,由施工负责人负责;处长对该工程的高处作业
安全技术负责。安全防护措施应由负责人组织验收,因工作把必须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,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,并采取相应可靠措施;操作人员高空作
业时,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用品。
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。立杆间距、杆件联系、剪力撑安设要按规定执行,立杆底设垫块,在适当位置按照安全操作要求设置安全网和拦杆挡
板,并经有关技术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脚手架拆除时,下方不得有其它人员,并按照后支先拆、从上到下的原则进行;
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,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。强风、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从事高处作业。强风暴雨后,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检查,发现有松动、变形、损坏等现象,应立即修理完善。